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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起诉三“准备”

2016年12月19日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yljfldlss.com/
    “手术过程中出现问题,是医患纠纷中比较集中的投诉,用药纠纷相对较少。”昨天,沈阳市一家医患纠纷事务所的负责人张振说。

    张振介绍,从他接触的情况看,妇科、骨科、心脑血管等疾病在手术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多。需要维权时,最关键的是证据。
    首先,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为了避免医院修改病例和更换药品,如果你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就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封存有关物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你还应要求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交由医疗机构保管,待鉴定或法院诉讼时共同开启。
    其次,你把医疗纠纷诉诸法院之前,最好咨询有关的医学专家,避免浪费维权成本。启动医疗鉴定和诉讼程序要花费很大成本,目前在我国一般第一次鉴定的费用是2000元-10000元,而重新鉴定的费用会更高,法院诉讼阶段还要有相应的代理费等。
    最后,你别忘了,注意保留你和院方在医疗纠纷争议中相应的谈话内容,以补充你的维权证据。记者郑希雪
 
 


来源: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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