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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手术后感染、异物存留体内问题?非法行医的犯罪主体

2022年12月13日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yljfldlss.com/

 徐海铭,淄博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博悦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何解决手术后感染、异物存留体内问题?

  1、术后感染问题应如何解决

  术后感染问题有时可以避免,有时难以避免,这是确定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的关键。术后感染的发生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医源性因素及非医源性因素。有时两方面的因素同时存在,所以评价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还要看医院对患者的临床处置是否及时、积极、得当,尽管可能效果不佳,但如若无明确迹象表明该感染能够避免,医院及时发现后积极治疗,治疗中未发现其他问题,即可基本上排除医院方面的责任。

  但在术后发生感染事先可以预见,有条件避免且不影响疾病治疗的条件下仍发生了,势必应考虑诊疗中是否存在其他因素,以及与此因素带来的后果,二者间存在的联系。还应注意的问题是评价后果及后果与诊疗不当间的关联程度。

  2、术后异物存留体内问题应如何解决

  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甚至可危及患者生命。关于此类案件的责任认定,一经手术证实,相关责任应归属。但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对异物遗留所致后果的评价,此评价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二者因果关系的判定,二是后果的损害程度的评价。有时存在异物遗留与疾病共同作用而出现的后果,因此需要分析因果关系,再讨论责任承担问题。

非法行医的犯罪主体

  刑法将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界定为“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对于“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何含义,理论界存在不同认识,有的认为这里的“医生执业资格”就是中所称的执业医师资格,因此,只要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不管是否取得开业执照,都不是非法行医。笔者认为,医生与医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生主要指职业群体,对从事医生职业规定必须先要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执业资格后方可申请注册领取执业证书。取得执业证书之后才具有依法从事医生职业的主体资格。刑法设立非法行医罪不仅要保护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安全,而且也要维护国家医疗管理秩序,有执业医师资格,不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即开始从事医疗活动,是一种扰乱医疗管理秩序的行为。因此,从刑法立法本意理解,刑法条文规定的非法行医罪中“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含义不应当是专指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应当是指û有取得从事“医生职业”的合法主体资格。所以,笔者认为,û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和有执业医师资格而无执业证书的人以及有执业证书但是δ经工商批准擅自从事医生职业活动的人都是“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实践中在认定上述“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中有以下问题值得研究:

  1.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离开其执业的集体性医疗机构而个体开业是否构成本罪主体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δ经批准,不得行医。”因此,个体行医的主体资格需要另行审批,在原集体性医疗机构从业的医师,并不当然的取得个体行医资格,就其擅自个体开业而言,属于δ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行医罪处理。

  2.û有取得执业许可的边远农村的小诊所有无默认资格问题。我国农村医疗还较为落后,特别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缺医少药严重,一些土医生、“赤脚医生”或其他有一定医药知识的人,在这些地方开办个体诊所或小诊所,û有申请批准,有的县卫生行政部门明知这些小诊所û有经过批准,但出于各种原因û有查处,任其存在发展。实践中,有的同志提出,这种情况应视为卫生行政机关“默认”方式赋予其行医资格,对于这些诊所出现的事故,主张按医疗事故罪处理,不主张定非法行医罪。笔者认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从事医疗业务必须经过法定形式取得行医资格,不能允许所ν默认授予资格,边远偏僻农村存在的上述问题,应当综合治理,但不能以改变法律规则为代价。û有取得执业许可的边远农村的小诊所如果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

  3.合法医疗机构负责人招聘û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开设专科门诊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勾结、伙同û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进行非法行医是否可作为共犯追究从理论上讲,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不可能独立实行非法行医行为的,但是有可能成为û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行为的共同犯罪人。笔者主张,合法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明知他人û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招聘、雇佣其从事医疗活动,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到非法开设的医疗机构从业或勾结û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应按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责任。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来源: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如何解决手术后感染、异物存留体内问题,非法行医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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