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纠纷
文章列表

死亡记录的书写内容?

2017年4月27日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yljfldlss.com/
  死亡记录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人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来源: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医调委医疗事故调解时限为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遵循的原则
  • 2.医院发生输血反应的处理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处理
  • 3.出现医疗纠纷如何解决?病人和医生都不应“私了”教你如何处理医患纠纷
  • 4.医疗实践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浅析医患纠纷的主要特点及对策
  • 5.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